海口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
适用对象
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
补贴条件
(一)首次创办商事主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所创商事主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本人及其员工连续缴纳职工社保1年以上;
(二)所创办商事主体注册经营地址在海口市辖区。
办理渠道:海南省政务服务网
办理地点:海口市西沙路4号劳动大厦5楼办事大厅1、2、3、4号窗口
咨询方式:0898-66703009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