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如何理赔?
未经医保备案转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外定点医院的,赔付比例为40%。
费率表:
投保年龄 | 年付 |
28天~40岁(不含) | 46元 |
40岁~60岁(不含) | 66元 |
60岁~150岁(不含) | 96元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住院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交费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醉酒、殴斗,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9)被保险人分娩、流产、宫外孕、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包皮环切术、包皮剥离术、包皮气囊扩张术、性功能障碍治疗;
(10)被保险人患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11)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或其并发症期间;
(12)既往病症,但被保险人告知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承保的除外。
既往病症约定
在生效日前已确诊、已知或应该知道患下列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的人员,不能购买本保险,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重大疾病包含:
(1)肿瘤:恶性肿瘤;
(2)肝肾疾病: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肝功能不全;
(3)心脑血管、糖脂代谢疾病:缺血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及以上);脑血管疾病(脑梗死、脑出血);高血压病(III期);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
(4)肺部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5)其他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瘫痪、再生障碍性贫血、溃疡性结肠炎、真红细胞增多症、重型β地中海贫血、克罗恩病、多发性硬化、肢端肥大症、尼曼匹克病、高苯丙氨酸血症、精神分裂症、骨髓纤维化、肺动脉高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