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江新区直管区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若干政策措施: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1.加大增值税优惠力度。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材料: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2份;符合条件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提供《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2份;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提供《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2份。
兑现流程: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当申请资料齐全,即时受理、即时办结并归档;当申请资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货劳科,0791-88550146
2.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2022年至2024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兑现流程: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潘弘韬,0791-88556976
3.减免“房土两税”。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符合减免条件的纳税人,2022年按规定给予减免。(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材料: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2份;符合条件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提供《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2份;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提供《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2份。
兑现流程: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当申请资料齐全,即时受理、即时办结并归档;当申请资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货劳科,0791-88550146
4.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并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款,缓缴期限6个月。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选择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兑现流程: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潘弘韬,0791-88556976
5.将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全额退还。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放宽初创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凡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的,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材料: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4个月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
兑现流程:转让未上市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天使投资个人可以在股权转让次月15日内办理投资抵扣,并报送《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税务机关受理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转让投资后初创科技型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天使投资个人在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税款清算时,办理投资抵扣。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李永忠,0791-88556976
6.对餐饮、零售、旅游、交通客运等特殊困难行业加大阶段性税收减免力度。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对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的非国有房屋业主,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继续落实对物流企业自有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提供《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2份;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提供《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2份;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提供《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减免税申请报告、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实际使用房产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证明纳税人困难的相关材料。
兑现流程: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当申请资料齐全,即时受理、即时办结并归档;当申请资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货劳科,0791-88550146
7.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政府、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免除2022年上半年2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1个月租金。(责任单位:新区财政金融局)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兑现流程:免申即享。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龚怡欢,0791-87379510
8.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补助、奖金及单位发给个人的预防药品等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的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的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在决定实施股权激励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股权激励情况报告表》及关材料。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但尚未执行完毕的,于2021年底前向主管税机关补充报送《股权激励情况报告表》和相关资料。
兑现流程:扣缴义务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李永忠,0791-88556976
9.将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和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以及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按国家规定最高定额或限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所得税的政策执行期限分别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兑现流程:纳税人自行申报,留存备查。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货劳科,0791-88550146
10.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责任单位:新区社会事务局 新区税务局)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兑现流程:免申即享。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陈超,88550177
11.自2022年4月1日起,按国家统一规定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按规定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材料:《退(抵)税申请表》4份;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1份。
兑现流程: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当申请资料齐全,即时受理,4.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归档;当申请资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货劳科,0791-88550146
12.对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各类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先征收后返还支持政策,将政策实施时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新区工会联合会)
申请材料:对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先征收后返还支持政策,小微企业需先提交资格认定材料,认定通过后再提交经费返还材料。其中,资格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赣江新区中小微企业类型划分说明表》一式二份;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申请企业需要提供上一年度由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上一年度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的证明;申请企业保证申报的数据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出具企业承诺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责任。
经费返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小微企业认定凭证、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成立工会批复文件、工会经费缴费证明、一年内员工缴纳社保证明、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年度工资发放表、江西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申请表。
兑现流程:企业进行资格认定、资格认定后张榜公示、公示期满予以经费返还。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工会联合会郑雪芬,0791-87376680;经济发展局周中石,0791-87379512
13.对规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2022年4月、5月、6月应缴交的自来水费、电费、管道天然气费给予10%的补贴,各产业园区和商业楼宇的物业管理部须将补贴让利全额传导至终端用户。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月、5月、6月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责任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新区财政金融局,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桑海润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南昌市昌北供电分公司,赣江新区市政公用燃气有限公司,各管理处)
申请材料:规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4月、5月、6月应缴交的自来水费、电费、管道天然气费账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兑现流程: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属地管理处企业服务部汇总;各管理处企业服务部初审后,报新区经发局复审;复审通过后,由新区经发局下达资金。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新区经发局谭震,0791-87379513;新祺周管理处杨鎏伊,0791-86172171;儒乐湖管理处黄煜辉,0791-83838602
14.鼓励运营商加大对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的资费优惠力度,针对企业使用的云产品服务和工业互联网平台产品,在官方指导价格基础上提供7折优惠。进一步规范商务楼宇、工业园区、办公建筑宽带接入市场行为,持续规范宽带市场秩序,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责任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兑现流程:免申即享。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熊俊,0791-87376158
15.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在《省发改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收费标准基础上按50%收取。对达到小微企业标准的企业,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责任单位:新区自然资源局)
申请材料:《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
兑现流程:小微企业携《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到“赣江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应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即可免除不动产登记费。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 梁洪宽,0791-86383893
二、融资优惠政策
16.鼓励金融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降低抵质押要求,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额度,推广无还本续贷;深入与江西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提供专项应急融资支持,组织有关企业积极申报;支持企业申请财园信贷通贷款,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适当降低申报条件,提高贷款额度,原则上贷款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上浮25%;积极运用赣江新区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助力银企线上进行对接,提升企业融资效率。(责任单位:新区财政金融局)
申请材料:江西银行专项应急贷款:融资需求申请表(贷款审批材料以银行为准);财园信贷通贷款:企业统一机构信用代码证、申请书、上年度纳税证明、近一年财务报表。
办理流程:江西银行专项应急贷款:企业申请→汇总反馈银行→银行审批→银行放款;财园信贷通贷款:企业申请→银行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出具推荐函→银行放款。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蒋勇,0791-87378762
17.持续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落地,2022年,增加担保基金100万元,争取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00万元以上,其中扶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占贷款总数50%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在95%以上,并足额安排、及时支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责任单位: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区财政金融局)
申请材料:申请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现场填写)。
兑现流程:申请人(法人)向赣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赣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针对现场调查结果召开创业担保贷款审查会,并向银行进行推荐;企业(个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赣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季度进行贴息。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易方军,0791-87378685
三、支持企业增资扩产政策
18.支持推动工业企业在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大生产组织安排,有效增产扩能,提高生产负荷;帮助督促有条件的企业做好生产衔接,鼓励企业连续性生产。对上半年工业产值净增量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净增量部分2%给予专项资金奖补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兑现流程:免申即享。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熊俊,0791-87376158
19.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22年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500人次(含创业培训400人次),从新业态、新产业需求出发,进一步拓宽培训领域。(责任单位: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区财政金融局)
申请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培训人员花名册、课程培训证明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照片、视频)。
兑现流程:企业向所在地管理处社会发展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所在地管理处社会发展部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初审,并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报赣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终审;赣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终审,并及时进行培训补贴的发放。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李志颖,0791-87378177
20.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对企业2022年新开工纳统的500万元以上工业技改项目,且年度完成投资额30%以上,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新区财政金融局)
申请材料:企业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项目完成投资计划清单及相关合同、发票;项目现场图片;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兑现流程:企业向属地管理处工信部门提出申请,由属地管理处工信部门统一受理;属地管理处工信部门初审后,报新区经发局复审;复审通过后,由新区经发局下达资金。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新区经发局熊俊,0791-87376158;新祺周管理处熊文轩,0791-86172181;儒乐湖管理处黄煜辉,0791-83838602
其他非资金兑现类政策申办流程详情可咨询各相关部门联系人:
(图源:赣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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