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习生有工伤保障吗(青岛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地方特产2022-05-18 00:05:23佚名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青岛市非劳动关系特定从业人员工伤保障办法(试行)规定:

  所称非劳动关系特定从业人员(以下简称“特定从业人员”)是指包括:

  实习、见习学生,包括与单位签订实习、见习协议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为其所雇用的特定从业人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居)两委”)可以为其所属的工作人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缴费所需资金由各用人单位或村(居)两委负责,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文标签: ,青岛市  ,工伤  ,从业人员  ,保险费  ,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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