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国留学人员回津落户条件+材料 天津归国留学人才引进政策

地方特产2022-05-18 00:00:32未知

  》》》出国留学人员回津落户

  办理条件

  原为天津市户口,迁出后在外地注销的留学回国人员,未在国外入籍或定居,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在津恢复户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有效中国护照或其他中国出入境证件;

  3.国外取得的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能够证实原为天津市户口、后在外地注销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5.本人未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或者未加入外国籍的声明;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咨询电话

  022-12345

本文标签: ,天津市  ,户口  ,房主  ,中国  ,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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