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选择:
门诊慢性病人员在市社保中心医保部办理病种准入时,可选择有门诊慢性病服务范围的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是:社区、非社区和中医院)和一家定点零售药店作为本人门慢就诊或购药的定点服务单位。
定点变更:
门诊慢性病人员在医保部办理病种准入后,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的,直接持《南京社会保障卡》到南京市任一家三级以下具有门慢服务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定点变更。市社保中心原则上不受理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变更。
注:
门诊慢性病人员定点变更一个月后,
原则上方可进行第二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