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条件
①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重点领域产业链企业(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名单为准)每成功介绍1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按每人400元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每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累计申领金额不超过50万元。
②推荐成功就业劳动者在推荐就业企业的首月参保单位不能与其上一月度参保单位相同,参保时间应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贴标准
每人400元。
符合补贴条件的被推荐求职者每年只能补助一次。既符合申领本项补助条件,又符合申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1号)中重点用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职业介绍补贴的,可选择申领其中一项职业介绍补贴,不得重复申领。
应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材料,被推荐人员签名确认的职业介绍推荐信或相关用工企业出具的确认函。
应核验信息
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人力资源服务资质信息,企业类别信息。
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应于相关人员稳定就业满1个月之日起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公示和支付。
附件下载: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