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考试
1、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在考试中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本次考试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所有考场实行全范围、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考试期间,严禁将试题、答卷等拍照传出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
3、本次考试期间,我院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严厉打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希望广大考生不要相信不法分子散布的所谓“助考”信息,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违法行为,请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我院举报(我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