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什么楼盘需要摇号选房?
2021年9月30日,我市发布关于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的通知。其中明确,2021年10月15日起,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以发证时间为准),统一通过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办理认购登记。
1、当购房人人数少于等于当期可售房源数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可自行组织已办理认购登记的购房人有序选房销售,不用公证摇号选房。
2、当购房人人数大于当期可售房源数(但购房人数不超过3倍时)的项目,需要进行公证摇号选房。
3、当通过系统初步审查且成功冻结诚意金的购房人人数大于当期可售房源数3倍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需采用“积分排序公证摇号选房”,通过积分排序确定入围摇号购房人名单。开发企业根据积分排名先后顺序,选取3倍于可售房源人数,再进行公证摇号销售。
4、通过积分排序公证摇号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