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
更新时间:2020年11月17日
据湖南省政府常务会议消息,从11月起,湖南省省级城市低保最低指导标准、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到550元/月、不低于374元、不低于715元/月。
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74元。
拓展信息:
长沙低保申请材料:
1、户口簿、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3、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提供户主出具的人户分离的情况说明和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在当地的房屋、收入以及是否已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
4、自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的凭证;
5、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抚养人的收入证明或赡养、抚养协议或有关法律文书;
6、法定劳动年龄内未就业的,提供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就业培训及介绍就业情况的证明;
7、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
8、家庭成员中有重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9、家庭成员中有16周岁以上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的,提供在读证明;
10、从事农业的家庭,提供土地(山林、水塘)等生产资料承包或者租赁合同,以及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农业收入评估证明;
11、有农业户口成员的家庭,提供农业户口家庭成员所在地村(社区)出具的收入证明;
12、其他必需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