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公安局 东莞市社保保障局稳定就业居住入户实施细则》的文件指引,“两个五年”入户细则将在2018年10月15日开始实施生效,2023年10月14日废止。
在两个五年入户办理有效期结束前,政府一般都会提前发布新的政策。
对于此处两个五年入户的条件理解是,首要条件,只有满足了两个首要条件才能考虑下面的内容,如果一个条件不符合则不能考虑“两个五年”入户程序了。
细则中关于入户条件的要求全文:
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可申请入户我市:
(一)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
(二)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18周岁以下)可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