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的时间和申请流程可能有少许差异,但大体流程差不多。以下以塘厦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流程为例:
为规范塘厦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东府〔2020〕52号)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东人社发〔2020〕51号),结合我镇实际,现就以下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名额分配及推荐报名通知如下:
一、符合申请入户名额的企业为以下9类,1-8类由市人社局提供,第9类为镇重点发展企业由镇街自行确定。
(1)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2)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经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企业;
(5)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珠江人才计划”、市创新科研团队、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6)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7)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
(8)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上年度新升规小微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9)园区、镇(街道)重点发展企业。
二、确定年度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名额
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小组根据辖区公共资源状况及企业申请情况,确定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名额分配计划。企业符合其中一类条件的,给予1个入户名额,符合其中两类条件的,给予2个入户名额,符合三类及以上的,给予3个入户名额。
三、报名条件
1、企业推荐的员工应属于企业急需的骨干人才,同时应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在该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满1年,并处于参保状态。
2、企业填写好《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和提供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1年3月31日前提交我分局(受理地址:塘厦镇爱民街11号塘厦镇政务服务中心2楼46号、47号窗口)。
请各企业务必于2021年3月31日前提交《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和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我分局,逾期不受理。核准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名单内的申请人,可在本年度内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申请人才入户,企业自评人才资格不能跨年度使用,逾期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