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新生儿参保指南
凭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或乡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办理。
对于本市居民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无法办理户口的新生儿、外国专家随行子女等特殊群体可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参保期结束后出生的新生儿如何参保?
参保期结束后一周岁以内新生儿,可凭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或乡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补缴的标准为250元/人,享受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之前未参保的新生儿能否补办医保?
未在去年集中参保缴费期(2018年9月1日-2018年12月20日)参加医保的新生儿,若不满一周岁,可以补办去年的医保。补缴按2018年筹资标准220元/人,补缴后待遇享受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补缴时应按250元/人的标准先参加今年的城乡居民医保。
新生儿参保后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待遇?
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