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生育津贴按照参保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54元)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女性参保人确认怀孕后,须按计生管理要求到所属镇街计生部门办理计生登记,办理计生登记后才能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就医确认。男性参保人的未就业配偶,可以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办理就医确认后,参保人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年度每月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报的工资总额平均数,除以其每月参保职工的平均数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