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分为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两个部分。
天津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0.5%
天津失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比例:0.5%
合计:1.0%
缴费规定:
1、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
2、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
3、职工工资低于本市社会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本市社会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4、职工工资高于本市社会保险费最高缴费基数的,职工按照本市社会保险费最高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注:天津2020年最低缴费基数为3364元;最高缴费基数为平均工资的300%,即月18969元,2020年7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