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机动车颜色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见《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第六十四条第四项)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属于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6、属于将使用性质变更为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还应提供《湖北省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申请表》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7、因变更使用性质需变更号牌的,还应提供原机动车号牌。
8、属于被盗抢期间颜色被改变的,还应提供相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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