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保费是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的,每个月直接从工资中扣取。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13%
没有工作的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个人和财政补贴组成。
个人缴费比例为8%,财政补贴12%(市财政4.8%、镇财政4.8、村一级2.4%)
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将在现有的400元/人·月的基础上,分三个档次加发养老待遇:
不满75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加发50元;
年满75周岁不满85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加发100元;
年满85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加发150元。加发档次标准试行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