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长沙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在长沙市本级和所属区、县(市)级社会保险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2、就业困难人员指持《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3、高校毕业生指离校毕业一年内未就业,并持《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不得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