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划分的公告
根据《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政令第80号)中的第七条规定,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及沈阳化学工业园区划范围内划定为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燃放的区域。
附件:2023年春节前烟花爆竹(常年零售)许可审核情况备案表.docx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
➤延伸阅读:在沈阳市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会受到相应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