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经杭州市认定的A、B、C、D、E类人才及毕业五年之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领取相应生活津贴。A类人才一人一议,B类人才20万元,C类人才15万元,D类人才10万元,E类中博士人才5万元,其他E类人才3万元,毕业五年之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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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内容
符合条件的A-E类人才先申请生活津贴资格,自资格申请之日起在萧山区连续工作满36个月(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后可一次性申领生活津贴。申请人申请生活津贴资格之日起不满36个月(但多于(含)12个月)即到文件规定的年龄上限的,按照实际月份给予发放生活津贴,实际领取生活津贴额 = (生活津贴总额 / 36)×实际符合月份数,申请人申请生活津贴资格之日起不满12个月即到文件规定的年龄上限的,不再发放生活津贴。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萧山区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后即可领取1万元生活津贴,需在条件符合后的一年之内领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