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海口市人才落户分为16个类别,不同类别条件不同!
1、55周岁 (含) 以下,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落户
2、 55周岁 (含) 以下,硕士及以上学位人才落户
3、 55周岁 (含) 以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人才落户
4、55周岁 (含) 以下,高收入就业人才落户
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
5、55周岁 (含) 以下,技术创新人才落户
技术创新人才(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
6、55周岁 (含) 以下,重点产业创业人才落户
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的。
7、离校三年内全日制普通本科 (含海外留学本科) 及以上学历人才落户
8、 40周岁 (含) 以下,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 (含脱产全日制本科学历) 人才落户
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实际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9、 海外留学归国本科学历人才落户
年龄在40周岁以下,海外留学归国本科学历的人才,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实际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10、40周岁 (含) 以下,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落户
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实际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11、 40周岁 (含) 以下,执业资格人才落户
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实际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12、40周岁 (含) 以下,获得创新创业 (技能竞赛) 奖项的人才落户
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近3年内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实际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13、在本市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创业人才落户
在我市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我市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可在本市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14、本市紧缺急需、特殊才能人才落户
在我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可在本市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15、组织 (人事) 部门引进人才落户
16、55周岁 (含)以下,“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落户
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前往各区办证中心办理,
民警审核,值班主任审批(审批专员直接审批)。落户地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办理落户;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落户。
2.网上办理:通过椰城警民通微信公众号不见面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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