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扩投资促消费相关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决定进一步调整多用途货车(皮卡车)的道路通行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取消多用途货车(皮卡车)进城通行限制,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享有小型普通客车同等通行权利。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之前发布的其他通告内容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主。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