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什么条件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自2022年7月8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远安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自然人(不限户籍)。享受补贴政策的认定条件是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有效期为2022年7月8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拓展——申请条件相关问题
是不是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两个条件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在有效期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一个条件的即具备本次个人购房补贴资格。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是本次个人购房补贴资格的必要条件,但是申请领取个人购房补贴资金的必要条件。
在2022年7月8日之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但在2022年7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能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不能享受。
在2022年7月8日以前或者2023年12月31日之后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能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2022年7月8日以前或者2023年12月31日之后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均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企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能不能享受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只针对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