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越秀区随迁子女保障性入学申请条件

地方特产2022-04-12 03:03:42佚名

  【申请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在越秀区统筹安排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

  (一)已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连续居住满五年,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五年且在缴、有合法稳定职业的来穗人员的随迁子女(如申请人或其配偶拥有广州市内非越秀区房产,应在房产所在地办理居住证,并向房产所在区申请积分入学)。

  (二)现居越秀区并在越秀区所属单位从事园林绿化、市政建设、消毒行业、城市管理服务、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连续两年以上、同时在以上服务单位缴纳社保累计两年以上并在缴的来穗人员的随迁子女。

  申请人需提供在越秀区相关部门连续就业的证明(从事市政建设工作的由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开具;从事园林绿化工作的由越秀区林业和园林局开具;从事消毒行业、城市管理服务、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由各街道办事处开具)。

  (三)现居越秀区并获得 “广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 称号、荣获2016—2021年度越秀区最美“好房东(好邻居)”“好雇主”“好雇员”称号来穗人员的随迁子女。

  获得“广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称号的申请人须提供证明材料;荣获2016—2021年度越秀区最美“好房东(好邻居)”“好雇主”“好雇员”称号的申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区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四)申请人的子女具有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满11个学期以上(含11个学期),申请越秀区初中一年级学位的。

  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证明材料不需要家长提供,由学校统一出具,集中提供给相关审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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