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失业保险参保条件

地方特产2022-04-12 03:02:48未知

  办理条件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应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材料

  单位新参保登记:

  1.三证合一的证件复印件;

  2.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本文标签: ,复印件  ,事业单位  ,失业保险  ,单位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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