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集中征缴时期:2021年9月15日至12月20日,在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后,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零星参保缴费时期:2022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参保缴费次月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6月30日以后缴费参保的人员(新生儿除外)不享受财政补助,需要按照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标准全额缴纳2022年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怀孕妇女在确定怀孕之日起,可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为腹中胎儿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如果怀孕期间未参保,新生儿出生90天内也可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缴费成功后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直至当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