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标,登记以后会怎样?
答: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对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发放临时通行标识。
发放临时通行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将有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二、过渡期时间节点划分
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按照过渡期管理规定,应当自202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出申请并核发临时通行标识后方可上道路行驶,2021年1月1日后不再受理临时通行标识核发申请。
临时通行标识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期满后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
三、车主怎样查看自己的车是否符合新国标?
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分二种:
一种是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即通常说的“国标车”;另一种是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超标车”。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②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能力;
③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④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⑤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⑥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40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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