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2021年)

地方特产2022-04-11 06:02:15未知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通知,在2020年底保障标准基础上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再提高10%。2021年7月12日通知:

  青岛市城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20元;

  ▶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90元;

  ▶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40元。

  青岛市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90元;

  ▶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67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43元;

  ▶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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