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

地方特产2022-04-11 06:02:03未知

  太原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

  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580元。具体补助标准为:阳曲县、娄烦县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补助464元,省级财政补助58元,市、县两级财政各补助29元;其他县(市、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补助348元(部属大学生580元),省级财政补助116元(省属大学生232元),市、县两级财政各补助58元(市属大学生市级财政补助116元)。

  此外,随着国家补贴的增加,2021年预收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80元,同步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补助困难群体

  民政等部门认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大学生)、特困供养人员(包括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孤儿)、在乡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者、享受40%救济对象等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每人每年资助320元。

  我市财政资助的残联认定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补助160元。但财政资助对象如果是重度残疾的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则由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20元。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按当年个人缴费部分50%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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