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门诊统筹保障待遇:
王先生是南京市职工医保在职参保人员,患有肺纤维化,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每年的医保范围内门诊费用约6000元。门诊待遇前后对比如下:
政策调整前:个人需支付门诊统筹起付标准1200元,1200元以上部分,基金支付70%,达到基金年度最高支付上限2000元,个人支付2800元,个人一共需承担4000元。
政策调整后:无起付标准,1000元以下费用,基金支付50%,即500元;1000-5000元之间的费用,基金支付2800元,个人支付1200元;5000-6000元之间的费用,基金支付750元,个人支付250元;基金一共支付4050元,个人一共支付1950元。比原政策,个人负担降低了2050元。
新门诊统筹政策实施后,同样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