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为满足群众工作就医等出行需求,石家庄市政府决定,自2022年12月22日(星期四)起,石家庄市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石家庄市主城区对重型货车实施限行绕行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营造市区道路交通良好秩序,方便市民出行,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在市主城区(三环路及以内)对重型货车实施限行绕行措施。
一、禁止重型货车(新能源及国VI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三环路以内道路(含主路、辅路)。
二、禁止重型货车(新能源及国VI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复兴大街(原新元高速石家庄北收费站至石家庄南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