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南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范围(2021年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地方特产2022-12-29 13:19:15佚名

   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一律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不得举办焰火燃放活动。

   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外,各县区政府划定并公布的禁放区域以及《禁放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场所,一律禁止然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不得举办焰火燃放活动。

  *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行政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举办焰火燃放活动。

  举报方式

  对违反《禁放规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禁放区域、场所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任何人都有权予以制止或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及其他方式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济南市燃放、销售 (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由市、县区公安部门(含济南高新区公安分局、市南部山区公安分局、起步区公安分局)或者应急管理部门视情给予奖励。

  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本文标签: ,烟花爆竹  ,济南  ,焰火  ,禁放  ,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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