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留才奖是发给学校还是学生

地方特产2022-04-10 21:00:58未知

  设立西安高校“留才奖”

  凡西安地区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就业落户,按照每人200元标准,给予学校一次性奖励

  一、申请对象

  西安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63所)

  二、奖励标准

  凡西安地区高校鼓励其应届毕业生在西安就业落户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据实给予高校一次性奖励。

   三、申请提交材料

   1.西安高校“留才奖”申请表;

   2.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西安就业学生花名册;

   3.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4.已就业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一)时间:各高校于每年10月底前申报当年“留才奖”材料。

   (二)流程:

   1、西安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汇总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及材料,向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并提交材料;

   2、市人才中心初审高校材料,由市人社局复审后,复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3、公示无异议后,报市财政局审核;

   4、市财政局复核后,将奖励资金拨付至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账户,由市人才中心发放至各申请高校。

  五、办理地点: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西安应届毕业生就业奖领取指南

  应届高校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西安就业落户,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补助,并发放“‘西’纳英才、‘安’心乐业大礼包”。

  一、申请对象

  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落户的应届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二、奖励标准

   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请提交材料

   1、申请表原件;

   2、毕业证书或留学回国学历认证复印件;

   3、企业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奖励申请程序

   (一)申请时间: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11月底或次年4月底。

   (二)申请流程:应届毕业生个人填写申请表(包含个人银行卡号),按以下程序提交材料:

  1、就业至中央派驻西安企业、省属企业、市属国有企业的毕业生向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由市人才中心受理,奖励补助由市人才中心直接拨付至大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2、就业至区(县)、开发区所属企业单位的毕业生向单位社保缴纳所属地的区(县)、开发区人才中心申请,区(县)、开发区人才中心。奖励补助由区(县)、开发区人才中心直接拨付至大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五、办理地点: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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