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明确有关退休年龄的规定:女灵活就业人员满55周岁正常退休。
其他特殊情况:
女工人,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或者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累计满5年且45周岁后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按照女干部退休年龄执行。
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和女失业人员,曾为原固定工的,或者原在国有企业工人岗位上工作且在原劳动保障部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下发之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50周岁时其曾在用人单位工人岗位上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的,按照女工人退休年龄执行。‘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女失业人员,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