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万州疫情管控

地方特产2022-12-10 16:55:37佚名

重庆市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18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和“新十条”防控要求,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新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

  二、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进行核酸检测,提倡自备抗原试剂自我检测。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三、进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查验健康码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对于急危重症患者,畅通绿色通道);对新收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办理入院手续。

  四、进入景区、景点、商场、超市、药店、酒店、餐饮、KTV、网吧、酒吧、影剧院、足浴店、美容美发院、游泳馆、健身馆、棋牌室等经营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继续落实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扫场所码。

  五、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请广大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

  六、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精神卫生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来访等活动。

  七、有序恢复中小学、幼儿园线下教学,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具体安排由区教委另行通知。在万高校的疫情防控按市级有关规定执行。

  八、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九、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0日0时开始执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9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指挥部  ,核酸  ,万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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