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站式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在申请迁入地落户时,可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的便民服务措施。对自愿选择跨省网上迁移服务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告知单。
(二)准予迁入
经迁入地公安机关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迁入、并自愿选择跨省市户口网上迁移的申请人,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
(三)迁出注销
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注销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四)办理迁入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
非长三角户籍拿到准迁证要做什么?
准迁移证件有效期为40天,申请人应当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在迁移证有效期30天内,申请人本人持迁移证、准迁证第三联和居民身份证到南京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由此,整个落户手续才算完成。
>>>南京落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