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7日0时起,将高风险区珞璜镇顺江社区大河口还房11栋2单元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江津区全域已无高风险区,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坚持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少聚集,主动接种疫苗,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