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11时起重庆涪陵区哪些高风险区解除?

地方特产2022-12-07 21:22:40佚名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7日11时起,对辖区内部分疫情高风险区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为低风险区点位

  (一)敦仁街道:兴华花园C9三单元;

  (二)荔枝街道:松翠学御2栋;

  (三)荔枝街道:泽胜广场3号楼;

  (四)荔枝街道:泽胜广场5号楼;

  (五)荔枝街道:化苑晓月;

  (六)崇义街道:滨江国际B1栋;

  (七)崇义街道:金穗华庭钻石公寓;

  (八)马鞍街道:锦华雅苑4栋;

  (九)马鞍街道:高岩口东路6号(原老政府宿舍楼);

  (十)马鞍街道:奥体中央公园8栋;

  (十一)龙桥街道:沙溪温泉安置房11栋;

  (十二)同乐镇:雪峰村3组105号、106号、107号;

  (十三)百胜镇:百兴村1组46号。

  二、后续防控措施

  (一)调整后,按照12月6日《重庆市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优化调整相关防疫措施的通告》要求,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二)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精神,根据疫情形势适时动态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积极配合落实测温、扫码查验等防控措施,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各单位(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未尽事宜,以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本文标签: ,防控  ,疫情  ,街道  ,肺炎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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