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时间
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集中征缴期间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新生儿办理当年参保登记手续(当年不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2022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610元;2022年预收2023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人员个人缴费标准
按照省、市有关政策,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众的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见下表:
城乡居民医保特殊困难人员个人缴费标准
温馨提示:一是参保人员正常缴费前务必与医保经办机构确认是否属于特殊缴费范围,一旦办理正常缴费,将无法再办理特殊缴费;二是由于系统间数据传递有时会出现延时,缴费人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核定后,通过微信、手机APP等缴费渠道无法实时查询到缴费信息的,请耐心等候,稍后重新尝试办理缴费。
三、参保登记
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办理参保登记,由所在行政村(社区)或乡镇(街道)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工作。具体政策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已办理过参保登记但发生信息变更的,要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变更后次日可通过微信、手机APP等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温馨提示:缴费人通过微信、手机APP等渠道缴费时,一定要正确选择参保缴费地。
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办理缴费:
(一)自行缴费
缴费人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办理缴费;也可以通过协作银行网点自助机或柜台、现金缴费等线下渠道办理缴费。
1.微信缴费
缴费人可登录手机微信,点击右面下角【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
温馨提示:一是进入缴费页面务必选择正确的参保地进行缴费。二是选择缴费年限时,系统默认选择“2023年”;特殊缴费的选择“特殊人群”。
2.银行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云闪付APP、云缴费APP、协作银行手机APP、银联扫码等自行完成缴费;也可使用商业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通过手机APP缴费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费的选择“2023年”;特殊缴费的选择“特殊缴费”。
3.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缴费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官网,点击【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登录】-【立即注册】,选择【银联实名认证注册】或者【已获取个人注册码用户注册】完成注册。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社会保险费申报及缴纳】,填写“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日常申报表”,选择参保险种及缴费档次,在【报表申报】模块点击申报。申报完成后,在【费款缴纳】模块下点击“获取缴款信息”,查询应缴款信息,点击“缴款”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费款缴纳。
温馨提示:一是缴费人选择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缴费的,需先与主管税务机关协作银行签订两方协议,可通过协作银行柜台或APP签订协议;二是选择“银联实名认证注册”,需要绑定银联卡及银行预留手机号;选择“已获取个人注册码用户注册”,需要提前到办税服务厅获取注册码。
4.社保缴费专用POS机
缴费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通过社保缴费专用POS机进行刷卡缴费。
5.现金缴费
为满足特殊人群需求,税务部门开通了现金缴费渠道,缴费人可以持人民币现金在办税服务厅进行社保缴费。
(二)集中代收
缴费人选择由村(居)委会、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的,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村集体补助、资助等由协办人员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五、缴费查询
登录微信进入【服务】-【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选择【我的缴费记录】可以实时查询通过微信缴费的明细信息;选择【参保人缴费查询】,可以查询微信、协作商业银行(手机APP、柜台、批扣)、办税服务厅虚拟户等各种渠道缴费入库记录。
温馨提示:由于社保费缴费信息在税务部门、国库部门和商业银行之间传递需要一定的时间,通过协作商业银行(手机APP、柜台、批扣)、办税服务厅虚拟户等渠道缴费成功五个工作日后,才能通过【参保人缴费查询】查询到缴费入库记录。为保护个人隐私信息,通过【参保人缴费查询】只能查询到入库时间等信息,不显示具体缴费金额。
六、医保服务
医保电子凭证是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参保人的唯一标识,是参保人一人一码的医保电子身份证。缴费人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实现身份认证和授权、医保扫码支付、诊间结算、医保查询等多场景使用。
(一)激活
缴费人可关注“山西医保”公众号,通过底部菜单栏“服务大厅”医保电子凭证选项进入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界面,按照提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二)使用
1.展码消费
进入医保电子凭证页面,即可通过电子凭证二维码在医院、药店完成就医购药。
2.信息查询
选择医保服务查询,可进行个人医保参保信息查询、个人医保消费信息查询、个人医保缴费信息查询、个人权益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等医保业务办理。
七、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不设起付线,甲类项目报销比例60%,乙类项目报销比例50%,2023年度报销限额250元,每日每次最高报销50元。
(二)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不设起付线,甲类药品报销比例60%,乙类药品报销比例50%。高血压年度报销限额260元,Ⅰ型糖尿病年度报销限额480元,其他类型糖尿病年度报销限额360元。
(三)门诊慢特病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共45种,与病种相符的有关检查、检验、治疗和药品费用,符合医保“三个目录”规定的,纳入门诊慢特病报销,在门诊慢特病年度最高限额内按规定支付。实行“天天可申报、月月可鉴定、次月可享受”的原则,参保人员每月1—20日申报的,当月鉴定;20日以后申报的,次月鉴定,鉴定通过后次月1日享受待遇。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尿毒症透析、重性精神病报销比例70%,门诊费用同住院费用累计计算,年度报销限额50万元(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年度封顶线);其他40种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65%,按不同病种年度报销限额840元—6000元不等。
(四)门诊特殊药品费用报销
参保患者因病情需要使用特殊药品的,提供相关病情资料到晋城市指定医院医保科领取《晋城市特殊药品申请表》,由医生填写之后,录入特殊药品系统。参保患者在指定医院或药店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购药报销,139个特药报销比例为55%—70%不等。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待遇
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保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按全省统一标准(见下表)执行,年内二次及以上住院费用报销起付标准降低50%,年度报销限额10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
(六)参保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居民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不需要另外缴纳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费。
1.起付线:1万元。
2.报销比例:
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报销75%。住院医疗费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仍然超过5万元以上合规的部分,再报销50%。
3.封顶线:40万元/年。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病保险待遇起付线5000元,报销比例提高到80%,不设封顶线。重度残疾人(Ⅰ级、Ⅱ级)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病保险待遇起付线5000元,报销比例提高到78%。
(七)生育限额补助待遇
无合并症或并发症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医保限额支付,自然分娩1500元,剖宫产3000元,住院分娩每多生育一个胎儿增加300元。
八、异地就医政策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晋城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服务系统办理,也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办理好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带上就诊人的社保卡(省外就医需确保社保卡已做升级)就可以在试点省(区市)定点联网医疗机构住院直接结算。未在医院联网结算的,在出院后携带发票、清单、病历等材料回参保地报销。
如您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待遇享受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社保卡问题可以拨打12333进行询问;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根据语音提示,选择6号键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缴纳进行咨询;对山西省电子税务局使用过程遇到的问题可拨打95113进行咨询。
市级:0356-2218168
城区:0356-2183976
泽州:0356-3017691转8803
高平:0356-5286007
阳城:0356-3201052
陵川:0356-6200970
沁水:0356-3181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