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参保居民意外伤害住院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地方特产2022-12-02 21:37:37未知

  参保居民发生的意外伤害住院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105号)规定,将参保居民发生的意外伤害住院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以下不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有隐瞒、欺诈行为的,包括提供虚假外伤事件、地点、事故原因、救治经过、虚假证明材料以及伪造外伤医疗文书等,因打架、斗殴、自杀、自伤、自残、吸毒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所致的意外伤害,因医疗事故造成的伤害或未遵医嘱私自或超量服用、涂用、注射药物造成的伤害,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不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意外伤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未成年人(大学生)六种重大疾病进行二次报销有何规定?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未成年人(大学生)均可享受此待遇。六种重大疾病病种: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对第一诊断为标危或中危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以及第一诊断为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由本人或家属到救治定点医院提出申请。先心病救治定点医院为: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白血病救治定点医院为: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

  未成年人(大学生)六种重大疾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医疗费用报销不设最高支付限额;乙类项目不再承担自付部分;定点医院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结算,患者自负部分按70%再进行二次报销,一次报销和二次补偿合计报销比例为80%;在定点医院即时结算;转外就诊的患者报销比例降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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