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10时起,对辖区内部分疫情高风险区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为低风险区点位
(一)荔枝街道:建涪农贸市场区域(划定的第1网格区域)中的兴华中路20号原计生委小区、兴华中路16号原供销社小区区域;
(二)荔枝街道:实验小学区域(划定的第7网格区域)中的实验小学区域、北斗支路7号实验小学教师宿舍区域;
(三)荔枝街道:新世纪区域(划定的第9网格区域)中除已调整为低风险区的其它所有区域;
(四)白涛街道:巴王路49号1、2单元;
(五)白涛街道:麦子坪村1组186、189、190、191、192、193号共6幢(冒龙洞)。
二、后续防控措施
(一)调整后,按照11月28日《重庆市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优化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精神,根据疫情形势适时动态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积极配合落实测温、扫码查验等防控措施,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各单位(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未尽事宜,以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