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门诊共济最新消息(珠海门诊共济最新消息报销)

地方特产2022-12-02 04:14:16佚名

  珠海门诊共济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将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参保人可在本市门诊统筹定点机构中签约一家作为其门诊统筹就医定点机构。

  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签约门诊统筹就医定点机构后可在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再选定一家作为其门诊共济就医定点机构。

  哪些参保人要办理选点?选点有办理时限吗?怎么办理选点?……超详细的选点指引来啦!

  一、哪些参保人需办理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选点?

  居民医保(含未成年人、大学生)和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选定一家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机构,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核准医疗费用按规定实行联网结算。

  ★已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用重新办理。

  二、哪些参保人需办理门诊共济定点机构选点?

  职工医保参保人需选定一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作为门诊共济就医定点医院,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居民医保参保人不办理门诊共济选点。

  三、是否需要在12月1日前完成选点?

  不需要。

  门诊选点没有办理时限,只需“在挂号前完成选点”即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在线上或线下办理渠道选定成功后即时生效,无需扎堆在12月1日前办理。

  四、怎么办理选点?

  (一)线上办理选点

  1、通过“珠海社保掌上办”小程序办理

  进入“社保掌上办”服务平台。点击“业务办理—医疗生育保险办理—门诊选点登记—新增选点”,分别选择“门诊统筹选点”、“门诊共济选点”,按提示办理。

  职工医保参保人需先选定一家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后,才能再选定一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作为门诊共济就医定点医院。如未选定门诊统筹机构的,不能办理门诊共济选点。

  选定成功后,即时生效。12月1日开始享受门诊共济待遇。

  2、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

  进入“粤医保”主页面,找到“业务办理”,点开“门诊选点登记”,即可快速进行选点。

  二、线下办理选点

  参保人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需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门诊统筹或门诊共济定点机构签约手续。

  温馨提示:为避免扎堆办理,参保人请优先选择线上选点。线上选点不能代办,线下选点适合无法使用手机选点的长者、小孩等。

  五、怎么为亲属办理门诊选点?

  小程序“粤医保”、“珠海社保掌上办”暂不能为他人选点,仅限本人操作。

  如无法线上完成选点的参保人,可凭本人及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拟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办理签约手续。

  六、在线上怎么查询哪些医疗机构可以办理门诊统筹、门诊共济选点?

  (一)关注“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菜单栏“医保业务”-“医保业务办理”-“医保在线办理”,进入“社保掌上办”服务平台。

  (二)点击“信息查询”-“定点医药机构”,分别输入查询条件。其中“门诊统筹标志”为“是”的医疗机构可以办理门诊统筹机构选点;“医院级别”为二级或三级的医院可以办理门诊共济选点。

  非珠海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如珠中江阳一体化管理的医院、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等不纳入门诊共济定点医院,相关医院有:中山市中医院、广东省阳江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中山市坦洲医院。

  七、怎么查询选点情况?

  (一)关注“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菜单栏“医保业务”-“医保业务办理”-“医保在线办理”,进入“社保掌上办”服务平台。

  (二)点击“信息查询”-“门诊选点登记查询”,查询已选定定点机构情况。

  八、怎么办理选点变更?

  参保人下一医保年度需重新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门诊共济就医定点机构或门诊病种费用结算机构的,应在每年10月至12月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拟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变更自次年1月1日起生效;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视为继续选定原机构。

  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迁移(家庭住址改变)等情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拟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九、到非选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享受待遇吗?

  不可以。

  参保人员未经转诊到非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因急救和抢救需要除外。

  十、医保参保人员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就医,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有没有起付线和封顶线?

  参保人员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就医,普通门诊核准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和支付限额,职工医保按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比例联网报销;居民医保按80%比例联网报销。签订家庭医生付费服务包协议的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十一、参保人员在二级、三级医院就医的普通门诊费用怎么报销?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选定一家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作为其门诊共济就医定点机构后,在选定的门诊共济定点机构就医的普通门诊核准医疗费用按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比例支付;因病情需要经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同意,可转诊至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就医,一次转诊有效期为30天,支付比例为70%,转诊年度支付限额与门诊共济支付限额合并累计为2500元(含个人自付部分)。

  居民医保参保人需因病情需要,经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同意后可转诊至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就医,一次转诊有效期为30天,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为1500元(含个人自付部分)。

本文标签: ,门诊  ,医保  ,选点  ,机构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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