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办事指南

地方特产2022-12-01 21:34:25未知

  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统计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2.骨干员工是由所在规模以上企业自行认定,一般应具有与本企业需求相匹配的知识或技能;

  3.骨干员工必须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1.自申请之日起合同期还有超过3年的劳动合同或续签超过3年的劳动合同原件

   2.企业骨干员工落户事项单位承诺书(点击下载)

  3.企业骨干员工落户事项个人承诺书 (点击下载)

  三、申请流程

  该事项全程网办,无纸质材料。

  1.申请: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index)网上办事大厅申请。

  

  

  2.受理审核:市人社局负责受理审核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申请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和劳动合同审核。

  3.决定:对申请人网上提交材料齐全的,给予审核通过。

  四、落户地址

  符合落户本市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骨干员工,可通过派位系统落户本市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骨干员工工作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在思明区、湖里区,由公安部门以电脑自动派位均衡随机分配到岛外各区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骨干员工派位落户点以首次派位为准,不再重复生成。

  骨干员工工作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按单位集体户、派出所公共户次序落户。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2333、0592-5110112

  办理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人社事务分中心办事大厅综合服务1-8号窗口(该事项全程网办,现场提供咨询)

本文标签: ,骨干  ,员工  ,劳动合同  ,企业  ,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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