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地方特产2022-04-10 12:01:26佚名

  海口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法定依据

  1.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1〕14号)

  2.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2021〕146号)

  三、申报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

  四、申报材料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并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后提交初次申请材料并提交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办理。

  备注:灵活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后续受理审核材料不需要提供。

  五、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登录“海南省政务服务网”网站,进行注册申报;

  2.线下办理:“高校毕业生一件事打包办”服务窗口;

  3.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补贴标准

  按个人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66%给予补贴,但不得高于“缴费期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应险种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率×缴费月数×66%”的数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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