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北京哪些人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
答: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问:个人养老金虽然在购买时享受了税收优惠,但领取时还要按照3%计税。这“一来一回”,还划算吗?
答:个人养老金3%的计征,是指在领取养老金的环节,单独按照3%计征,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假设纳税人目前适用税率为10%,按照每年12000元缴纳享受税收优惠,则每年可减少当期税费1200元,本金12000元在提取时缴纳个税360元,这样算来,减少个税840元。如果按照缴纳30年则可以享受2.52万元税收优惠。所以,在缴税方面是划算的。
有些市民简单地理解成:购买时节税10%,领取时缴税3%,所以中间可以“赚”个7%的差价。其实这么理解也不太准确——因为个人养老金在提取时还会享受到长期投资的收益。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中间享受了7%的税收惠差,还应预计长期投资所产生的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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