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起重庆沙坪坝区部分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地方特产2022-11-30 21:14:50未知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疫情形势,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11月30日起将沙坪坝区部分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调整为低风险区的具体范围

  1.覃家岗街道:天星桥正街围合区域(天正街103号、107号,家电宿舍、环保局宿舍、天马路181号、天马支路116号片区);恒鑫花园小区;君和凤鸣广场;凤西苑;天骄年华小区;升伟新民居小区。

  2.沙坪坝街道:华宇秋水长天小区;沙滨国际小区;宝嘉江枫美岸小区;下中渡口108号、109号、110号、115号;新华村129号。

  3.渝碚路街道:电力小区一基地。

  4.小龙坎街道:马道子95号附1号至附7号。

  5.童家桥街道:富源故里新居-沙磁1938片区;壮志路老旧片区(才子中心、辉映小区、海航新街口、团结村、壮志路家属区);翰林景园小区。

  6.天星桥街道:都市花园还建房小区;紫荆花园小区。

  7.磁器口街道:万科金域华庭。

  8.双碑街道:六洞村59号、61号、63号、64号、65号;自由村62号、63号、100号。

  9.陈家桥街道:龙湖拉特芳斯2街区2栋。

  10.回龙坝镇:聚龙城66区5栋;聚龙城67区;回龙坝社区第三网格合围区域;西溪桥村黄角湾组河坝组合围区域;垄安大道546号S105号、S108号。

  11.歌乐山街道:大土村社区。

  12.土主街道:龙湖拉特芳斯小区;龙湖好城时光小区。

  二、管控措施

  1.以上区域继续实施全域协同防控,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各小区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全体居民原则上非必要不出小区、不上街,不聚集、不扎堆,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2.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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