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地方特产2022-11-29 19:15:24佚名

  一、武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产后访视费。

  (一)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

  限额标准为700元。

  注:其中首次产检费用限额185元。

  (二)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1、顺产、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

  4、人工引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700元、一级医院1400元;

  5、住院人工流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6、门诊人工流产: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50元。

  二、武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理方法

  (一)办理时间

  医疗终结后30日内。

  (二)办理材料

  1、提供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门(急)诊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

  2、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填报《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注: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在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填写《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

  4、在非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生手术的,需提交相应书面申请。

  (三)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报销材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费支付。

  2、受理。①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审核。①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②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③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④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相关规定进行待遇审核,录入信息系统,打印费用审核单;⑤通过信息系统、书面单据,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4、办结。根据复核结果进行费用结算、支付,告知办理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生育医疗费支付”事项申请,流程大致如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医疗费报销材料电子版。

  2、受理。①网上预审。审核网上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手工(零星)报销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需要收费票据纸质原件的,告知邮寄地址。②业务受理。材料齐全后进行受理。

  3、审核。①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②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③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④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相关规定进行待遇审核,打印费用审核单;⑤通过信息系统、书面单据,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4、办结。根据复核结果进行费用结算、支付,告知办理结果。

  (四)办理地点

  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参保辖区医保经办机构

  武汉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地址电话:

统筹区地址联系电话
武汉市武汉市唐家墩街国创大厦二楼027-87812393
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027-82260080
硚口区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466号027-83883501
江汉区江汉区发展大道玉宇里1号江汉社保处027-85617912
汉阳区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汉阳区政务中心2楼027-84706019
武昌区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25号027-86602328
青山区青山区建设四路21号武汉市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医疗生育保险服务大厅1楼22—25号窗口027-86867722
洪山区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8号欢乐汇大楼4楼027-87223106
东西湖区东西湖区两馆一中心
027-830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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