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产后访视费。
(一)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
限额标准为700元。
注:其中首次产检费用限额185元。
(二)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1、顺产、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
4、人工引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700元、一级医院1400元;
5、住院人工流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6、门诊人工流产: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50元。
二、武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理方法
(一)办理时间
医疗终结后30日内。
(二)办理材料
1、提供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门(急)诊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
2、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填报《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注: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在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填写《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
4、在非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生手术的,需提交相应书面申请。
(三)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报销材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费支付。
2、受理。①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审核。①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②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③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④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相关规定进行待遇审核,录入信息系统,打印费用审核单;⑤通过信息系统、书面单据,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4、办结。根据复核结果进行费用结算、支付,告知办理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生育医疗费支付”事项申请,流程大致如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医疗费报销材料电子版。
2、受理。①网上预审。审核网上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手工(零星)报销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需要收费票据纸质原件的,告知邮寄地址。②业务受理。材料齐全后进行受理。
3、审核。①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②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③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④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相关规定进行待遇审核,打印费用审核单;⑤通过信息系统、书面单据,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4、办结。根据复核结果进行费用结算、支付,告知办理结果。
(四)办理地点
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参保辖区医保经办机构
武汉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地址电话:
统筹区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武汉市 | 武汉市唐家墩街国创大厦二楼 | 027-87812393 |
江岸区 | 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 | 027-82260080 |
硚口区 | 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466号 | 027-83883501 |
江汉区 | 江汉区发展大道玉宇里1号江汉社保处 | 027-85617912 |
汉阳区 | 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汉阳区政务中心2楼 | 027-84706019 |
武昌区 | 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25号 | 027-86602328 |
青山区 | 青山区建设四路21号武汉市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医疗生育保险服务大厅1楼22—25号窗口 | 027-86867722 |
洪山区 | 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8号欢乐汇大楼4楼 | 027-87223106 |
东西湖区 | 东西湖区两馆一中心 | 027-830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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