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嵊州市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补助怎么申请?

地方特产2022-11-29 14:15:54未知

  2023年绍兴嵊州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补助申请如下:

  申请时间:

  本人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逾期未申报者,当年不再受理,可在次年申报。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一、奖扶对象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户籍改革前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至今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的;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儿;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3年年满60周岁(1963年12月31日前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奖扶对象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未婚单亲收养的;

  3.受到刑事处罚,尚在服刑期的;

  4.2006年1月1日后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

  5.农业户口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

  三、程序和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填写《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确认)表》,提供: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收养证明、子女死亡证明等相关合法、有效材料一份。

  2.村(居)评议:村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集体评议,对申请对象张榜公示10日,无异议的上报乡镇(街道)。

  3.乡镇(街道)初审公示:调查后出具初审意见,并在乡镇(街道)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奖扶标准

  奖励扶助标准每人每月80元,每年集中一次性发放960元/人。

  五、出现下列情况的对象,在下一次发放奖励扶助金前退出

  1.死亡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或收养的;

  3.本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

  4.户口迁移出本市的;

  5.其他原因需要退出。

本文标签: ,计划生育  ,对象  ,农业户口  ,乡镇  ,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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