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录用、招聘、调动人员迁移办理流程(市内迁移):
一、窗口办理:
预约方式:
个别窗口由于业务量过大,采取“全预约”(即须先预约才能办理)的方式办理业务。
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迁入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办理入户。
办理地址:
1、禅城分局“公安一门式”大厅;
2、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二、网上办理:
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办理。
1、申请人网上填写表单申请。
2、上传所需审核的资料。
3、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办理。
注:线上办理只是预受理,预受理通过后还需申请人带齐资料到前台正式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