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对照自查,凡11月22—25日期间有万东镇塔山社区翠屏路14号附2、3、4、5、6号和翠屏路16号附2、3、4、5号区域活动史并离开该区域的人员,需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严格落实“三天两检”健康管理措施,第二次核酸阴性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监督和帮助身边的人共同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